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金融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立项原则,经浙江省金融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第一次专家评审会的审核,批准《林权抵(质)押贷款管理规范》、《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规范》、《绿色融资项目评价规范》三项团体标准优先立项,特予公告。
为使各立项标准的制定更具广泛性和科学性,欢迎与以上团体标准有关的政府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参加标准的起草和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与制定工作的单位可与我学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王紫薇
联系电话:0571-87686685


浙江省金融学会
2020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