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北京乒协〔2019〕1号)的有关规定,由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牵头申报的《乒乓球社会体育俱乐部规范》团体标准,经审核,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同意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的工作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按计划完成团体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李晓杰,010-67023923
邮箱:bjshipingxie@163.com
关于《乒乓球社会体育俱乐部规范》团体标准的立项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