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固废利用处置与土壤修复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无废汽修”评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浙江省固废利用处置与土壤修复行业协会
2024年11月20日
浙江省固废利用处置与土壤修复行业协会关于同意《“无废汽修”评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