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促进会团体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协会标准制订、修订申报立项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范围
1、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以专业为导向,推动建筑信息化技术发展,促进建筑业数字化转型,结合实际工作,并实现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与规范。
2、实施两年以上的项目可申报修订,修订项目优先立项;
3、鼓励现有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的,可申请转化为协会标准;
4、申报范围:勘察设计类(建筑信息技术在勘察设计领域的应用)、施工类(建筑信息技术在施工领域的应用)、综合类(协同、收费等综合应用)。
二、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并发送至促进会秘书处邮箱:gzbimlm@126.com 联系人:石永华13595018967
2、申报工作将于2024年6月30日截止,经公示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