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加油站: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清远市计量学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清计【2019】09号)的规定,经研究,团体标准《加油站诚信计量建设规范》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告。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清远市计量学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严把质量关,确保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韩冬
电 话:0763-6882982
清远市计量学会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立项公告(《加油站诚信计量建设规范》).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