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由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内蒙古工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麦奇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内蒙古铸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内蒙古弘康司法鉴定所(普通合伙)、内蒙古道路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内蒙古德鉴机动车鉴定评估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天亿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内蒙古政誉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内蒙古兴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车精鉴机动车鉴定评估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峰田机动车鉴定评估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旭刚机动车评估鉴定有限责任公司。结合自治区机动车鉴定评估其他相关机构意见建议,组织编制《事故机动车鉴定及贬值损失评估规范》团体标准,经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标准编号 T/NMAAA.0004-2025。本标准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2025年7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
发布公告.pdf
《事故机动车鉴定及贬值损失评估规范》.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