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发布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9年7月8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完成。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团体的发展及团体标准化工作需求,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经研究讨论,通过了上述文件的修订版,现予以重新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8日
联系邮箱:shdwl@shdwl.cn
附件: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