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建筑场所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工作,提升公共环境品质,保障公众健康,经研究决定,对《公共建筑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等级评价标准》团体标准予以立项。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室内环境质量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公共建筑场所的室内空气质量愈发受到重视。然而,目前我国在该领域缺乏统一、全面且针对性强的评价标准,难以满足行业发展和公众健康的需求。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填补这一空白,为公共建筑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的评估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操作指南。
本标准由智然检测认证(江苏)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野马电器有限公司等多家在室内环境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优势的单位共同起草。这些单位涵盖了检测认证、环境科技、环保材料等多个与室内空气质量相关的专业领域,其专业团队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权威性。
标准的主要内容将包括明确适用范围,涵盖各类办公、商业、科教文卫、交通运输等公共建筑场所;规范术语定义,避免概念混淆;详细规定室内空气质量要求,涉及多种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及通风、温湿度等环境因素指标;确立精准的监测方法和严谨的监测规则,保证数据的可靠性;构建科学合理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划分等级并明确评价流程与方法;同时还将制定评价申请的具体步骤和要求,以及提供详细的附录资料,如检验方法、计分表和申请表模板等,以全方位保障标准的有效实施。
项目预计在12个月内完成,将严格按照筹备、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发布等阶段有序推进,确保标准质量。在此过程中,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标准的起草工作,共同为完善标准内容出谋划策。如有参与意向或对标准制定有任何建议,请及时与标准起草工作组联系。
本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推动公共建筑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室内环境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公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期待各单位携手共进,共同打造一个健康、舒适、安全的公共建筑室内环境。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高殿顺
联系电话: 025-57012315;17394775598
电子邮箱:jsiepa@126.com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水街坊145栋119室。
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