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行业相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文件《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工信厅科〔2024〕7号)的精神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广州市墙体材料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广州绿色与功能建筑材料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产品碳足迹 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进行立项评审,经专家审查,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
该项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牵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意见反馈至协会秘书处。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墙体材料行业协会
广州绿色与功能建筑材料产业协会
2024年4月9日
关于通过《产品碳足迹 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