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智慧城乡大数据应用研究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团体标准制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二批)予以下达。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标准的调研、越草和征求意见等工作,注重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按时完成计划任务,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8-62079979,手机:周老师13880807961
附件:四川省智慧城乡大数据应用研究会2023年度团体标准制订项目立项(第二批)汇总表
四川省智慧城乡大数据应用研究会
2022年6月19日

关于下达2023年度团体标准制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