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企业代理服务行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东企代协[2019]05号)的相关规定,东企服协于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6日组织专家对《东莞市代理记账企业评价标准》、《东莞市登记注册企业评价标准》、《东莞市财税服务企业评价标准》、《东莞市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评价标准》、《东莞市登记注册从业人员评价标准》5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函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研究,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东莞市企业代理服务行业协会
2021年7月9日
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