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因疫情防控需要,现根据《东莞市企业代理服务行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东企代协[2019]05号)的相关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对《东莞市代理记账企业评价标准》等5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书面审查。请相关专家于7月6日前对团体标准进行书面审查,并填写好附件1反馈至东企代协秘书处邮箱3096851723@qq.com。
联系人:卫治彬
附件:
1、 东企代协团体标准立项评审表
2、 《东莞市代理记账企业评价标准》团体标准草稿
3、 《东莞市代理记账企业评价标准》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4、 《东莞市登记注册企业评价标准》团体标准草稿
5、 《东莞市登记注册企业评价标准》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6、 《东莞市财税服务企业评价标准》团体标准草稿
7、 《东莞市登记注册企业评价标准》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8、 《东莞市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评价标准》团体标准草稿
9、 《东莞市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评价标准》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10、 《东莞市登记注册从业人员评价标准》团体标准草稿
11、 《东莞市登记注册从业人员评价标准》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12、 相关证明材料
东莞市企业代理服务行业协会
2021年6月28日
0 关于组织团体标准立项函审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