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议,《合成工业氨水产品标准》团体标准拟立项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公告。
请标准牵头单位按协会工作要求和进度部署编制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制定任务。欢迎相关生产企业、技术单位、科研机构等单位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的单位请与协会联系。
联 系 人:陈福松、王亚楠
电 话:010-62012905
邮 箱:dfxhtb@126.com
20240105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关于就《合成工业氨水产品标准》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