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依据《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标准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现广泛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项标准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回函表于2025年9月5日前反馈至学会秘书处电子邮箱。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老师 翁老师
电话:0571-87951636 13957165683
邮箱:zjsae@zju.edu.cn 1243242683@qq.com
地址:杭州市浙大路浙江大学动力机械及车辆工程研究所
附件:
1、《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2、《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回函表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
2025年8月5日
附件3《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 征求意见回函表.pdf
附件2 《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1 《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pdf
浙汽学标字〔2025〕13号关于《功能型无人车通用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