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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关于拟立项《功能型无人车基本技术条件》团体标准的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5
发表人: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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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依据《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标准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功能型无人车基本技术条件》团体标准的拟立项信息,并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为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向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反馈,未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徐老师          翁老师

电话:0571-87951636     13957165683

邮箱:zjsae@zju.edu.cn   1243242683@qq.com

地址:杭州市浙大路浙江大学动力机械及车辆工程研究所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

2025年1月14日

附件 1  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doc(2).doc

浙汽学标字【2025】2号 关于拟立项《功能型无人车基本技术条件》团体标准的信息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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