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范》(国标委〔2019〕1号)和《浙江省能源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能联〔2019〕12号)文件要求,现将《既有办公建筑运营综合能效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征求行业专家及会员单位意见,请于2024年1月24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反馈给联合会。
联系人:徐桂娟 0571-87425637 传真:0571-87425635
浙江省能源业联合会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附件1 《办公建筑运营综合能效评价办法》文本.pdf
附件2 编制说明.pdf
附件3 征求意见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