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设施 第1部分:公共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设施 第2部分:公共充电柜》《电动自行车共享换电设施 第1部分:共享换电柜》《电动自行车共享换电设施 第2部分:共享换电电池》《电动自行车共享换电设施 第3部分:共享换电协议》五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查,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
联系人:杨云昊
联系电话:18118778731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
2024年4月29日
标准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