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促进对医养服务人员的护理技能掌握水平、职业认同感等方面的要求。依据《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立项评审并研究决定,对团体标准《互联网+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和《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进行立项并公示,团体标准公示信息见附件。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在标准起草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增强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保证标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团体标准项目立项公示期中如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协会联系(13370571760)。公示期七日(2022.12.25-2023.1.1)。
附件:
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编写立项申请书
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协会
2022年12月25日
关于对互联网+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和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立项公示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