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草案内容,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提出并归口管理的第七批4项团体标准《5%依维菌素微乳剂》、《2.9%甲维·虱螨脲悬浮剂》、《30%己唑·稻瘟灵乳油》、《88%精草铵膦铵盐可溶粒剂》,即日起将4项团体标准初稿和《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发到相关微信、邮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期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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