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过形式审查、现状检索分析、专家评审,现决定对《核电厂大修运行管理指南》等17项拟立项核协团标(详见附件1)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书面反馈,将填写的《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项目异议书》(附件2)的盖章扫描版或发送至电子邮箱:standard@org-cnea.cn,或邮寄至: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21号六层
邮编:100032
收件人: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6971742
联系人:张加军
特此。
关于《核电厂大修运行管理指南》等17项拟立项核协团体的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