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更好地适用于标准化工作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标准化工作的实际情况,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修订了《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现予以重新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3日
联系邮箱:hnsbjyp@qq.com
附件:《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