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专家立项评审会及团体标准委员会评审,拟同意《健康教育人员专业能力建设指南》《健康科普视频质量评价》《医疗机构新媒体健康科普信息质量评价》等16项团体标准立项(详见附件),现对拟同意立项项目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为2025年1月10日至1月20日。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同意立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5年1月10日至1月20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向协会指定邮箱(ttbz@cahpe.cn)递交申诉材料,包括:1.申诉人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2.被申诉项目名称、申请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3.申诉原因;4.对被申诉项目的处理建议;5.申诉的相关证据和支持性材料。匿名提出、申诉事项不具体、提供信息不全、超过申诉期限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团体标准拟同意立项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