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与管理研究会团体标准制定委员会工作程序,我们已经完成团体标准《”生之素“康复服务行为规则》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
根据我们的调查研究和实际观察,“生之素”产品对我们的健康有诸多帮助。但是,在获得国家批准以前,无法以药品的名义销售。《“生之素”康复服务行为规格》将承担起指导大众安全使用该产品,让它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服务大家的健康,产生价值。
我们计划在2023年10月中旬,在浙江省金华市白龙桥镇新昌桥村,组织专家和病人对该标准进行审查、完善。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新昌桥村有“太医故里”的美誉。计划获得了白龙桥镇有关领导的认可与支持。请大家在2023年10月15日以前通过邮件把相关建议发送给我们。
联系电话: 0571-87057393, 19357583309, 邮件:bim@zju.edu.cn
杭州市文一路115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文一校区工字楼3楼。
浙江省经济与管理研究会团体标准制定委员会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浙江省经济与管理研究会关于发布《”生之素“康复服务行为规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公告.pdf
“生之素”康复服务行为规则.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