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标准与产业融合促进会章程》和《东莞市标准与产业融合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经东莞市标准与产业融合促进会理事会审议,决定对《微孔生态现浇路面系统材料》等十二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
特此公告!
东莞市标准与产业融合促进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51号关于《微孔生态现浇路面系统材料》团体标准立项等事项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