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省土木建筑领域标准化建设及相关标准研制水平,规范加强学会团体标准的修制工作。根据《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学会决定开展2023年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领域及原则
申报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紧密围绕市场行业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具有可行性填补现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空白,吸纳科技创新成果,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二、 申报要求
1、 标准选题应符合《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
2、 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包括技术、人员和设备等。
3、 本次提出申请项目原则上最迟应在2024年底前提交报批稿。对于无正当理由拖延标准编制时间,不能按其完成的,原则上2年内不再批准该标准的主编单位申报主编我学会的其他社团标准。
三、 申报程序
1、 填写申报内容
申报单位进行充分的前期研究并如实填写附件《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
2、 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后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邮寄至学会,并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至学会办公邮箱,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学会办公邮箱。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浩廉、李海强
联系电话:020-8667645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风洞楼2楼
联系邮箱:gdtjxh@163.com
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1、《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