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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关于《互联网直播营销品控管理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4
发表人: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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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由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编制的团体标准《互联网直播营销品控管理规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管理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并修改定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1月4日-11月8日。如有异议,请与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联系。

联系人:殷虹、陈福棣

联系电话:0571-85806719

电子邮箱:zjdscjh@163.com


附件:

1.《互联网直播营销品控管理规范(公示稿)》

2.《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管理要求(公示稿)》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浙江省电子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1.《互联网直播营销品控管理规范》(公示稿).pdf

2.《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管理要求》(公示稿).pdf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关于《互联网直播营销品控管理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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