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中国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药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由中国药学会应急与保障专业委员会完成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药品目录编制规范》(附件1)、中国药学会药物流行病学专业委员会完成的《药物流行病学研究方法学指南》(附件2)、中国药学会静脉用药调配管理专业委员会完成的《医疗机构肠外营养液调配质量管理工作规范》(附件3)现进入征求意见环节。本团体标准内容不涉及必要专利。
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就此标准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希望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具体内容,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7月26日前以邮寄方式或邮件方式将《中国药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4)反馈至联系人。逾期未反馈意见或建议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贺丽莹、010-67095821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中国药学会。
电子邮箱:kjpjb@cpa.org.cn
附件:1.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药品目录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2. 药物流行病学研究方法学指南(征求意见稿)
3. 医疗机构肠外营养液调配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4. 中国药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中国药学会
附件1: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药品目录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药物流行病学研究方法学指南(第2版)(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医疗机构肠外营养液调配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中国药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关于征求团体标准《药物流行病学研究方法学指南》意见的通知.pdf
关于征求团体标准《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药品目录编制规范》意见的通知.pdf
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医疗机构肠外营养液调配质量管理工作规范》意见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