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中国药学会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化疗所致恶心呕吐的药物防治指南》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5
发表人:
中国药学会
6次浏览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中国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中国药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由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委会组织完成的《化疗所致恶心呕吐的药物防治指南》(附件1)现进入征求意见环节。

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就此标准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希望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具体内容和编制说明(附件2),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8月5日前以邮寄方式或邮件方式将《中国药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反馈至联系人。逾期未反馈意见或建议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杨春宁、010-67095728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中国药学会。

电子邮箱:kjpjb@cpa.org.cn

 

附件:1.化疗所致恶心呕吐的药物防治指南(征求意见稿)

2.化疗所致恶心呕吐的药物防治指南编制说明

3.中国药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中国药学会

2021年7月5日


中国药学会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化疗所致恶心呕吐的药物防治指南》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化疗所致恶心呕吐的药物防治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化疗所致恶心呕吐的药物防治指南编制说明.pdf

附件3:中国药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7723153218
邮箱:76750231@qq.com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江厦星光汇商务楼
邮政编码:4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