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中山精造”优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协会秘书处批准立项《家用燃气灶》团体标准。
请起草单位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的规定和要求,严把标准质量关,确保高质按期完成制定任务,完成期限至2024年10月30日前。
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用户单位等加入标准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单位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范玉英 胡瑞雪
电 话:(0760)88268835、88268696
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
2024年8月19日
【34号文】关于批准《家用燃气灶》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