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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关于发布实施团体标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查重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4-12-31
发表人:
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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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的管理工作,提高团体标准的质量和影响力,根据《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章程》和《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结合协会标准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本制度经协会三届五次理事会(通讯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

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的制定、发布和实施符合《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并通过以下方式公开:

1、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s://www.ttbz.org.cn/)公开标准信息及标准涉及专利信息。

2、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官网

通过“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官网”(https://gdeeia.org.cn)公开标准发布清单、标准信息及标准涉及专利信息。

3、标准文本获取方式如下:

任何单位与个人均可与我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联系,获取标准纸质文本。联系电话:020-83199544,邮箱:gddq66@163.com。

本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提出的技术要求(引用内容除外),与现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一致度不超过百分之三十。我们诚恳邀请社会公众对本协会发行的团体标准进行监督。若有发现违规之处,请及时向我们反馈。本协会将立即废止相关标准,并追究起草单位的责任。


附件:

1、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2、关于协会团体标准对外公开的声明

3、关于团体标准查重的声明



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

2019年12月12日


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pdf

自我声明公开.pdf

查重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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