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和《杭州市科技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制订程序》(杭科促会〔2019〕12号)的相关规定,杭州市科技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于2022年7月6日组织专家对团体标准《数据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指南》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评审会评定,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建标工作的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同时,为使立项团体标准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加入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联系人:任义 E-mail:irobotinfo@qq.com
杭州市科技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二0二三年七月七日
杭州市科技合作促进会关于团体标准《数据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指南》的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