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团体标准修订工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标准工作组现已完成《医疗器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范》标准的审定工作。在标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其报批稿予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7:00。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11月21日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400-153-8335
邮箱:cdameiorg@163.com
成都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2024年11月6日
医疗器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团体标准(报批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