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深圳市元弘建筑装饰创意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牵头申报的《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碳排放计算标准》团体标准经我会组织专家评审,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落实标准编制工作,如期完成编制工作。
联系人:裴佳凤
电话:0755——82078598
邮箱:2013715120@qq.com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关于《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碳排放计算标准》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