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文件精神,推动林业行业新型标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优化林业行业标准化体系结构,及时做好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 号)的要求,在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协会秘书处起草了《云南省森林资源评估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本会2018年征集团体标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市场需求和行业创新发展需要为导向,以服务国家产权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及自然资源资产干部离任审计为目的制定团体标准,有效补充和完善我国现行森林资源资产及自然资源资产评估标准体系。围绕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调查监测和评价;自然资源资产分类区划界定;自然资源资产规划及规划评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林业专项调查及核查;林业作业设计调查;营造林规划设计;林业数表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碳汇监测、碳汇方法学以及自然资源资产行业亟待发展且现有标准体系未涉及和覆盖的领域,吸纳科技创新成果,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可提出立项申请;
2.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云南省森林资源评估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标准草案。电子版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打印纸质版盖章后一式二份报送至云南省森林资源评估协会秘书处。
三、申报要求
1.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2.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标准要有广泛的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3.申报文件应清晰、明确,涉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应保证标准研究人员与研制经费,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提供支持;
5.2018年的团体标准征集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8日。
四、咨询联系
单位:云南省森林资源评估协会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江雅苑小区(北京路与沣源路交叉口)5幢1单元401室
电话:0871-65732671
邮箱:senlinpinggu@163.com
网站:www.ynslpg.com
联系人:罗恒春
附件:1.云南省森林资源评估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书
2.云南省森林资源评估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森林资源评估协会
2018年7月18日
附件1-云南省森林资源评估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2-云南省森林资源评估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