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器械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等三项团体标准已通过审定,现予以发布,即日起实施。
附件:团体标准发布清单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等三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