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已经组织完成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团体标准的立项审议工作,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请标准申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认证检测机构、行业从业者、使用单位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本团体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董雅燕
电话:13567264569
邮箱:345713126@qq.com
关于批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阀控式.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