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广东省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等级评价体系》、《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等级评价体系》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协会将作为团体标准参编单位之一,共同推动此项团标工作。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欢迎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等参与本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
联系人:张智莹
电 话: 020-38847659、020-38847360(传真)
邮 箱:zggdjn@vip.163.com
地 址: 广州市越华路185号广东机械大厦12楼
广东省节能协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关于《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等级评价体系》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通知(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