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具体要求,为加快推进肇庆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发挥在市场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肇庆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肇庆广府首信标识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告。
请编制工作组按照协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何衍锋,0758-2798588,13380765376)
肇庆市质量协会
2023年12月12日
肇庆广府首信标识管理规范 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