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全国特色文化艺术乡村创意创新类评审与培训规范》、《全国特色文化艺术乡村文艺演出类评审与培训规范》、《全国特色文化艺术乡村工艺美术类评审与培训规范》、《全国特色文化艺术乡村数字产业类评审与培训规范》、《全国特色文化艺术乡村文旅融合类评审与培训规范》、《流行舞综合素质培训与测评规范》、《古典舞综合素质培训与测评规范》等七项团体标准已通过立项论证,同意立项。
请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尽快组织起草并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
2023年10月25日
关于《全国特色文化艺术乡村创意创新类评审与培训规范》等七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