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年第1号)《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基本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估指南》两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组评审两项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计划编号T/NAJX 007-2024 T/NAJX 008-2024)。
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专家个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委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与经验的优势,通力合作,确保时间的前提下,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好标准编制工作。
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社会团体、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及行业从业者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以上两项标准的发布有助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切实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推动作用。
联 系 人:贾丽珍
联系电话:13947123475 传真:0471-5221805
邮 箱:493548433@qq.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基本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估指南》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