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年第1号)《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班组安全建设评估指南》《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指南》两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组评审两项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计划编号T/NAJX 005-2022 T/NAJX 006-2022)。
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委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与经验的优势,通力合作,确保时间的前提下,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好标准编制工作。
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社会团体、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及行业从业者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91151568 传真:0471-5221805
邮 箱:274077045@qq.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
2022年3月22日
关于《企业班组安全建设评估指南》《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指南》.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