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开始对团体标准《社区家政服务网点评价规范》进行立项评审,经专家立项评审会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2023年11月3日
2.号文社区家政服务网点评价立项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