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家政居家上门服务证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和《病患陪护服务规范》长三角区域团体标准经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标委会及相关专家技术审核,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对标准质量严格把关,广泛听取意见,按计划递交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该立项标准的制订更加科学合理,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使用、管理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该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标委会。
联 系 人:曹 阳
电 话:1775178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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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2023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