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农垦协发〔2018)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经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第一届标准化委员会专家论证审核,现对本会团体标准《中国农垦乳业联盟奶牛胚胎生产与移植技术规程》批准予以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标准制定工作细则》(农垦协发〔2018〕5号〕的相关规定,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中国农垦乳业联盟奶牛胚胎生产与移植技术规程》标准的编写。
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
2022年12月1日
农垦协发〔2022〕14号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中国农垦乳业联盟奶牛胚胎生产与移植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