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 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农垦协发〔2018〕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经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第一届标准化委员会专家论证审核,现对本会《农垦籼米》等9项团体标准批准予以立项。
|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类型 |
| 1 | 农垦 籼米 | 团体标准 |
| 2 | 农垦 籼稻谷 | 团体标准 |
| 3 | 农垦水稻种植技术规程 天津农垦优质粳稻 | 团体标准 |
| 4 | 农垦水稻种植技术规程 吉林农垦优质粳稻 | 团体标准 |
| 5 | 农垦水稻种植技术规程 上海农垦优质粳稻 | 团体标准 |
| 6 | 农垦水稻种植技术规程 宁夏农垦优质粳稻 | 团体标准 |
| 7 | 农垦水稻种植技术规程 江西农垦优质籼稻 | 团体标准 |
| 8 | 湖北农垦优质籼稻种植技术规程 | 团体标准 |
| 9 | 农垦水稻种植技术规程 广东农垦优质籼稻 | 团体标准 |
请起草单位按照《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标准制定工作细则》(农垦协发〔2018〕5号)的相关规定,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
2021年9月1日
农垦协发〔2021〕9号协会《农垦籼米》等9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