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洁净产业协会章程》、《苏州市洁净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评估论证,苏州市洁净产业协会决定下达《尘埃粒子计数器》和《浮游菌采样器》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现予以公告。
请各单位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抓紧落实标准研制任务,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订任务。
苏州市洁净产业协会
2021年9月22日
《尘埃粒子计数器》和《浮游菌采样器》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