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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调解员调解能力评价标准》团体标准评审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3-05-12
发表人: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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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调解能力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由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调解促进委员会正式立项并牵头制定。2022年12月11日,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调解促进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标准》(初稿)修改意见评审会,会议由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调解促进委员会秘书长、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陈立彤律师主持。

参会者均为来自理论和实务一线的专家,包括高校、仲裁机构、法律服务及研究机构、心理机构、财富机构等,与会的理论与实务领域专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标准》草案的内容提出了许多关键性意见。

会议明确《标准》定位于引领作用,应当提纲挈领。与会专家提出本《标准》应当立足于专业面向,兼顾其稳定性,凸显调解员能力标准的引领作用,做到概括凝练,同时要牢牢把握其框架定位始终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后续可再进一步组织推进培训教育和实施指导的落地,例如指导教材、培训手册的编写,依托各方平台开展技能培训与交流。

会议提出应当在多维度考察下对调解员调解能力进行分级评价。第一,确定评价机构,解决“谁来评”的问题;第二,完善评价方式,对调解员的知识、技能、经验等层面进行多维度考察;第三,确定评价层级,统一分级标准;第四,明确调解员准入基础条件及后续培养方案。

各专家学者对《标准》当中所涉及的调解知识、调解技巧等内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改进建议。在明确调解是一种考察综合性思维运用与动态利益追求的纠纷解决方式基础上,提出了“情绪疏导”等专业调解词汇,补充了调解工具运用能力、检索能力、预判能力、管理能力、写作能力等调解员应当具备的能力,让《标准》的内容更全面、更专业。

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认为此项《标准》的出台具有鲜明重大的意义,具有前瞻性与引领性,是一项极具价值性的探索。

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次专家评审讨论会,从而就新版本进行进一步讨论,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调解促进委员会将收集的意见对《标准》修改稿进行了终稿确认,力争早日推进《标准》的正式出台,推进调解事业的全面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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