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根据协会标准化工作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内蒙古安防协会章程》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内蒙古安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协会规章制度,研究决定,特制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团体标准申投诉处理制度》等标准管理文件,本制度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望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团体标准申投诉处理制度》等二项制度。
◆1.4.3团体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pdf
◆1.4.5申诉投机制制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