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委员会秘书处审查,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委员会立项论证,《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编制。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委员会秘书处。
立项标准如下: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特此公示。
联系人:魏小麟 电话:021-33390486 13917253848
邮箱:335072913@163.com 地址:上海市田林路191号819室
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2023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