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于2024年12月2日组织专家对《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和要求 钢铁》《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和要求 电解铝》《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和要求 水泥》《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和要求 焦炭》《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和要求 电石》《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和要求 负极材料》共6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内蒙古节能协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公示,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同时欢迎与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认证检测机构、行业从业者、使用单位等单位和个人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请与协会标委会联系。
联系人:杜启超
电 话: 18698458699
邮 箱: imeca2017@163.com
2024年12月2日
内蒙古节能协会关于《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和要求 钢铁》等6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